工作證
在台灣學習華語一年以上正式學生(一日3小時,每週15小時)
步驟一 : 備妥文件
1.申請表
● 外國留學生、僑生及華裔學生工作許可申請書(含擬工作單位之戳簽章)
● 外國學生工作證申請事由說明
2. 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(直接黏貼於申請書上)
3. 兩吋照片一張(直接黏貼於申請書上)
4. 華語課程一年之成績單正本(連續四學期)
5. 護照影印本乙份
6. 居留證正反面影印本乙份
步驟二 : 預繳下學期學費
工作簽證核可將參考學生預備學習華語的時間長短而定,最長期限為6個月,每週工作時數最長16小時,因此需預繳下學期學費。
步驟三 : 華語中心審核
填寫工作許可申請書及附件相關文件至華語中心辦公室提出申請,經核可蓋印後,通知學生領取全部文件。
步驟四 : 送出申請文件至勞動力發展署
● 親自送件申請
1. 申請案件由專人送至機關收件櫃台辦理( 地址:10042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收件櫃台 )
2. 機關收費櫃台繳交新台幣100元整
● 郵局掛號郵寄申請1. 繳費:郵局劃撥審查費新台幣100元
戶名: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聘僱許可收費專戶
劃撥帳號:19058848
2. 郵寄地址:連同劃撥新台幣100元收據正本及全部申請文件寄至:
10042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0樓
收件人註明:勞動力發展署(申請外國留學生、僑生及華裔學生工作證) 收
注意事項
1. 無論是郵寄或臨櫃送件領到工作許可證均需7~10個工作天。(申辦作業流程)
2. 資格及證明文件為影本者,應加註「與正本相符」之文字,並由申請人蓋章或簽名。
3. 如對相關工作證辦理流程及申請填寫有相關疑問,請洽本中心。
4. 相關公告事項異動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主。